周恩來怎樣防止“紅色恐怖”【2】
——中央特科“伍豪之劍”的由來
■周恩來倡導“三不”原則,使中央特科在隱蔽斗爭中掌握了正確的政治方向
當年中央特科清除叛徒的內容往往是如今影視作品中的重頭戲。其實,如何對待叛變人員是當年一項政策性很強的政治任務。
周恩來在領導特科時曾經反復強調:不許亂打叛徒,危害大的才打;不準打公開的特務;不準搞綁票。他在1929年8月23日起草的中共中央致山東臨委的信中指出:消滅叛徒原是我黨最后不得已的辦法。積極方面,我們還應減少這種叛變,減少被破獲的可能性。這些指示使中央特科在隱蔽斗爭中掌握了正確的政治方向。因此,當中央特科在不得不剪除可能危及中央安全等危害極大的叛徒時,都實行嚴格的定點清除、精確打擊。
在中央特科中有不少善用炸藥的爆破高手。但在當年的隱蔽斗爭中,不管多么需要,中央特科幾乎從未動用過炸藥。究其原因,一來可能動靜太大,二來勢必傷及民眾。從中央特科多年的實戰(zhàn)來看,他們能用刀就決不用槍,就是不得已而動槍時,也是速戰(zhàn)速決,決不殃及無辜。這類例子可以說不勝枚舉,如清除出賣羅亦農的叛徒時,特科人員在室外用一串鞭炮掩蓋了室內的幾下槍聲,周圍群眾渾然不覺;在清除出賣彭湃的叛徒時,特科人員預先偵查設伏,一頓亂槍后就搭乘事先準備的汽車迅速離開,前后不過短短幾分鐘。